提醒您:每年的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辦理 上一年度 之年度申報。
您也可以委託 「玉山系統」代為申報,填妥 ( 服務通知 ) 並附上資料回傳給玉山 Line@ 或 FB 跟我們聯繫。
目前依規定應將截至 上一年度 年底之「公司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及持有股份 ( 或出資額 ) 超過 10% 股東」申報至「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」,請儘速於 每年的 3 月 31 日 前完成申報,以免受罰。
申報所需資料如下
1. 申報義務人: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。
2. 申報身分: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 10% 之股東。
3. 申報工具:公司之工商憑證或負責人之自然人憑證或身分證及健保卡正面影本。
4. 申報內容:姓名或名稱、國籍、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之年月日、身分證明文件號碼、持股數或出資額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。
5. 罰則:公司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資料不實,經限期通知未改正者,處新台幣 5 萬 ~ 50 萬元以下罰鍰。經再限期通知仍未改正者,按次處新台幣 50 萬 ~ 500 萬元以下罰鍰,至改正為止。情節重大者,得廢止公司登記。